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Changsha Preschool Normal College

简介: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全日制公办高校,位于湘江新区,历史可追溯到 1903 年。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荣誉众多。正朝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目标前行,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社会做贡献。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 学校基本信息

  • 学校全称: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办学地点:长沙市湘江新区华强路177号(毗邻长沙方特东方神画)
  •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 行政主管部门:长沙市人民政府
  • 办学层次:专科
  • 院校国标码:14692
  •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 学校简介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主办、湖南省教育厅业务管理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占地650亩,拥有教职工385人,其中教授7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20余人,博士研究生7人,硕士研究生198人。目前在校大学生6000余人,设有学前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开设了17个专业,包括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体育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营养、舞蹈表演、舞蹈教育、音乐表演(音乐治疗)、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动漫设计、艺术设计(儿童产品设计)、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现代教育技术等。

3. 学校荣誉

  • 湖南省楚怡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 学前教育专业群和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群入选湖南省楚怡高职高水平专业群
  • 全国黄炎培优秀学校
  • 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
  • 长沙市学前教育培训中心
  • 长沙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 长沙市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 全国数字创意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常务副理事长单位

二、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贯彻教育部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职高对口招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名称: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Changsha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第五条 办学类型和办学层次: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华强路177号(新校区地址)。

第八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合格,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方案,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工作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履行招生信息公开职责,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或单位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处理学校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受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总计划,经学校校务会审定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体制。

第十五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认可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学校提档比例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招生考试网站或拨打学校招生电话查询。

第十八条 应、往届毕业生的招生录取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学校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断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着力构建“奖、助、贷、勤、免、补、减”多元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三、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1. 招生计划

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134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5人、艺术体育特长生12人(体育6人、艺术6人)。

2. 考试科目

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包括“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部分。

  • 第一类:应届普高生
  •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代替,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 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 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 第三类:退役军人

  • 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

  • 第四类:艺术体育特长生

  • 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采取第一类或第二类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艺术、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代替。

四、录取流程

1. 志愿填报

  • 考生可在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栏中第一个志愿填报我校,以便优先录取。
  • 填报平台: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考生移动端APP:“潇湘高考”。

2. 考试时间

  • 第一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3月17日。
  • 第二志愿考生:考试时间学校另行公布。

3. 录取通知

  •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暂定2024年6月。

五、学费及联系方式

1. 学费标准

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2. 联系方式

  • 通信地址:长沙市湘江新区华强路177号
  • 邮政编码:410116
  • 招生咨询电话:0731-856****3
  • 招生咨询邮箱:csyesfgdzkxx@163.com
  •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

六、其他注意事项

  •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及考试等相关手续。
  • 考生应密切关注学校招生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最新招生动态。
  •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严禁作弊行为。

以上内容详细阐述了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的相关信息,包括学校概况、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录取流程等,供考生及家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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